方智群 | 流程断舍离之三“离昧” 
2019-08-25 08:35: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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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|方智群    原创 欢迎转发订阅分享

今天我们来谈流程设计“断舍离”之三:“离昧”

离昧,什么是“昧”?

我们讲拾金不昧,“昧”是一种“蒙蔽”、“遮蔽”、“信息缺乏”状态,是“无明”:不明确,不清楚,不对称。

组织流程设计必须远“离”四种蒙“昧”,分别是:1)职权之昧;2)规则之昧;3)经验之昧;4)信息之昧。且听分解:

1.职权之昧

职权之昧,是职责不清,流程里踢起小皮球,谁该做什么?不该谁做?不清楚;谁有权力做?不清楚;职责不明确,直接的后果就是流程的责任链条断裂,责任链条断裂会使流程就处于瘫痪状态。

流程就好比组织的神经链条,主流程是脊柱神经,子流程是分叉神经。有些人说流程是血管,传输血液的,我不认同,流程如果是血管,它就是单纯地循环和供养,流程不是用于供养各个职能部门(器官)的,要知道血管本身没有痛感,而流程其实要起到指令传达和反馈的作用,左手痛,“痛”刺激反馈到大脑进行判断,感受到“痛”后,同时发送一个指令给右手去“摸一摸”或“止血”,这才是“一体同仁”的概念。

台湾企业喜欢互称“同仁”,其实讲的就是一体同仁。流程设计就是要打通组织的职能墙,打通组织的奇经八脉,实现一体的协同,否则,我们顶多就是“同事”,坐在一个办公室拿着不同绩效的共事者,连“同伙”都算不上,又怎么好“同仁”呢?

没有流程打通的组织,各职能部门之间就容易“不仁”。成语讲“麻木不仁”,讲的就是身体局部功能和组织,没有痛感,麻木掉了,跟整个身体没有链接,没有“同仁”。如果流程是神经,那么“责任链条”从前面断,组织就是高位“截瘫”(从战略开始就Push不下来),从后面断,组织就是肢体残障(上有政策,下有对策)。

组织的“权-责-利”,在流程、绩效及岗位设计时,必须对等分清。分得清楚,才能干的明白。

在组织当中,“职责”,是组织“期许”你干的事,“权限”,是组织“允许”你干的事,“利益”,是组织“应许”你能获得的东西。那些,职责以外又必须协同的部分,是“意识边界”和“能力边界”的问题(后面有机会我再立文论述),为了避免分清后,新出现的事务没人干,大多数组织岗位说明书里,永远有一条类似于“完成领导交办事宜”的万能(抹布)条款,可见“领导力”是“管理力”的重要补充。

总之,流程想运作得好,我们在流程设计时,就必须把“权-责-利”分配清楚,谁干什么?向谁汇报?谁先干?谁接着谁往下干?干好了能得到什么?干不好又需要承担什么后果?等等,这些必须在流程设计时,就被充分考虑清楚。

2.规则之昧

规则(Rule),是流程的触发器(Trigger)、条件分流器和限制器。流程触发,规则有很多,如:计划触发,频率触发,需求触发,事件触发,条件触发,行政触发。

“触发”的意思,是什么时候开干?满不满足干的条件,这是在流程设计之初就要设定好的,这很重要。

“分流”的意思,是遇到什么情况走什么流程?不同事务要分流或分级管理,不能够一条路走到黑,流程的分流,就是流程的内在弹性。

流程有分级分流,就能够“策应万变”,因为我们在流程设计之初,就把所有的“变”数都考虑到位,并将之以明文的流程文本形式定义了出来,形成“不变”。这样,在流程的执行过程中,不管出现什么“变”数,我们的流程都能Hold住,就像一张密网,织的越细密,所能捕捞上来的鱼种就越多。

“限制”的意思,就是在流程结构中植入防止“权力蔓延”或“寻租黑箱”之设计,未经过谁的批准(本人签字),流程活动,就不能继续向下一道放行。流程设计“不相容岗位要分离”,如采购业务中:1.请购与审批人岗位要分离,2.咨价和定供应商岗位要分离;3.采购与验收岗位要分离;4.付款审批与执行岗位要分离,等。

规则离“昧”,就要对流程的规则重新进行检视和定义,杜绝或消除流程的“皮球”与“黑盒”,让“权-责-利”体系驱动流程运行。

3.经验之昧

经验之昧,是不知道按照组织的要求我该怎么做?不是个人能力上的不清楚,而是组织经验上的不清楚。

新员工入职,容易造成经验之昧,不知道新工作对自己的挑战是什么?不知道新组织内办事的流程如何走?如果组织没有一个好的传承机制,那新员工在组织内办事,只能一路靠问,跌跌撞撞,去不断探索。

我们要能力离昧,就必须将组织的流程文本化。流程文本化,通过文控(DCC)共享出去,让不懂得的人能够快速上手,流程要实现经验的快速“复制”(主动的),而不是靠问,让一个新员工,在一堆陌生的脸孔面前,卑怯地请教,或者拿着一个很重要的工作任务,去重新摸索,把前人犯下的错误,再重新再犯过一遍,没有必要。

不是所有人都需要“摸着石头过河”的,一个组织必然有先行者是在“摸石头”,有管理者是搭桥铺路的,这样后来者才能步入流程架设好的坦途,去快速行进,而不是换了一拨人,就又要在那里“摸石头”,石头刚摸清楚,人又留不住走了,如此不断地循环往复,对组织的伤害实在是大。

大多数人(不排组织有新的业务领域,是“摸石头”岗)招进来的首要任务,不是“摸石头”,而是“过河”。“过河”,就是拿到组织期许的那个商业成果,但当组织进入到一个新的业务领域,没有桥和路的时候,这个时候就需要“摸石头”了。

所以,为什么说流程设计那么重要,是因为流程设计,其实就是在摸完石头后,想着怎么去搭出一座桥或铺设一条路,给后来的人更加方便的路径去过河。故而,能力之昧,是可以通过流程的标准化建设和组织内部知识共享去除的。

这,就是经验离“昧”。

4.信息之昧

信息之“昧”,就是流程指令或需求信息在传递过程当中,发生信息“迷雾”(fog),蒙昧了大家对事态或全局的认知,无法做出正确的决策。

信息通过“编码-传输-解码”实现它的传递,在此过程中,会发生或多或少的“失真”或“信噪”,在流程链条中,一旦需求指令错误或失真,流程执行下去,就会有“失之毫厘谬以千里”的错误,导致流程返工产生巨大的成本不说,也会让流程顾客丧失好感,或处于极度不满。

在权力六大类型当中,就有讲到“信息权”。实际上,拥有信息是一种权力表现,所以会造成有些人喜欢把一些“关键信息”藏着掖着,作为权力交换,有一部分人是享受被人请教和征询的感觉的,不愿意信息共享,他们喜欢在被请求后,缓慢释放,好继续巩固和维持这种信息权力的假象。

信息离昧,就必须在组织内部做好信息共享,而做好信息共享的前提是,在流程设计初期,就要做好“信道”的布局和设置。我们可以通过制定一些通用的过程模板,来固化信息的完整性,用清单来革命,避免某些重要的信息要点被遗漏。

我们也可以通过定义信息沟通的频率、方式、话术、会议模型,如:定期的评审会,跟进会,复盘会,来交换和获取重要信息,以消除不对称;或者利用IT手段,加速信息的流动,以及在任务的海洋中向水手们发出定时升帆的提醒。

THE

END

以上,就是我要和大家分享的,关于流程设计“断-舍-离”:1)断集,2)舍不得,3)离昧的所有内容,如果你也同作者一样是一线流程工作者,欢迎你订阅分享,关注本公众号其他文章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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